宁通信B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资金占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对 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08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包含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因2008年6月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南京普天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鸿雁”)股权,从当月起,南京鸿雁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普天”)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南京鸿雁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南京鸿雁之间有多年的业务往来,截止 2008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尚有对南京鸿雁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386.35万元未收回。目前中国普天正在对南京鸿雁实行资产重组,计划将南京鸿雁的股权转让给其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相关方案还在实施过程中,中国普天承诺将协助南京鸿雁于2008年9月30 日前偿还其对公司的欠款。
(三)除上述情况外,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包含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有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或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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