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答疑为股市打气 多渠道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疲弱的市场、焦虑的股民。连创调整新低的A股让“维稳”愈加艰难,面对这一局面,昨日证监会发言人正式就市场关注的七大问题进行解答。
改善市场供求 优化融资结构
问:是什么导致连续暴跌?证监会将采取何种措施?
答:去年10月中旬以来股市大跌,是股市内在调整压力、国际金融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中国经济面临多重灾变冲击等多方面造成的。中国资本市场机制及结构尚不健全加大了调整幅度,但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总体趋势不变。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原则,及时研究市场调整变化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基础制度建设,改善市场供求,优化融资结构,健全内在稳定机制,促进股市健康稳定发展。
采取3个具体措施 完善“大小非”减持机制
问:面对“大小非”这一猛虎,证监会有何具体措施?
答:今年以来,针对“大小非”解禁、减持等全流通市场的新情况,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引导限售股有序转让。《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指导意见》要求“大小非”1个月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超过1%。沪深交易所出台业务操作指引或者相关细则,对违规减持行为采取了公开谴责、限制交易、限时购回等处罚措施。中登结算公司开始逐月披露“大小非”减持情况,加强“大小非”减持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下一步,证监会将采取3个具体措施完善“大小非”减持的机制。首先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其次,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再次,将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国有股份的转让情况进行监管。
对大盘股发行更谨慎 注重发行节奏
问:南车股份即将上市被看做大盘股发行开闸,证监会如何控制大盘股的发行和再融资的节奏?
答: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一方面,企业融资的愿望仍然强烈,很多公司希望发行上市;另一方面,市场对新股的投资意愿也很强烈,有大量的资金在追逐新股。
今年以来,针对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监管部门对大盘股的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注重发行节奏。1至7月,包括南车股份在内,公开发行1亿股以上的大盘股仅4只,筹资643.19亿元,发行家数和筹资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4%和49%。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改善市场供求,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市场力量和中介机构在市场筛选、定价、调节供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简化回购审批程序 分红作为再融资条件
问:对于制定上市公司回购、大股东增持办法,加快研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等,监管部门有何具体考虑?
答:证监会将对有关股份增持的规定进行程序性调整,并完善回购制度,以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简化回购的审批程序。证监会建立健全了敏感期间限售、限制短线交易、禁止内幕交易等制度,建立了发现和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促进增持和回购依法规范进行。
去年沪深两市现金分红总额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下一步,证监会将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并协调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现金分红的表率作用。
壮大机构投资者 多渠道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问:证监会在引导长期资金投资股市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最近几年,机构投资者规模持续增长,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机构投资者已成为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6月底,包括基金、保险、社保、年金、证券公司自营及集合理财、信托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例达51.54%。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支持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改善投资者结构,稳步扩大公募基金规模。积极推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QDII、QFII等涉外投资业务,继续加大对固定收益类和低风险类产品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等投资股市的比例,推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严肃查处内幕交易案件 打击操纵市场投资行为
问:证券期货稽查体制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权益?
答:今年上半年共稽查立案66起,非正式调查83起,结案73起,移送公安机关11起,配合公安部门查办非法期货案件6件,审结案件27件,做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47项。“中捷股份(002021)”、“九发股份(600180)”、唐建、王黎敏案件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和曝光。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肃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坚决打击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操纵市场,编造、散布各种虚假不实信息影响投资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减持等背信行为;并将进一步加大对利用网络开展非法证券咨询和非法委托理财活动的查处力度。
加强资产评估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问:不少上市公司的重组或资产注入的评估出现争议,证监会将如何规范?
答:证监会高度关注上市公司重组、资产注入过程中的资产估值问题,今年4月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并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部门完善执业准则,保障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
近期,证监会又制定颁布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管。此外,证监会还采取实地核查和对资产评估机构加强现场检查等方式,切实防范资产评估不实等问题。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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