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骑集团张家岭落马内幕:抱怨权力过于集中

2008-08-16 14:05:44  来源:    作者:
     



  今年66岁的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曾是济南企业界的“风云人物”。他于1988年12月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厂长,1992年10月任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总公司总经理,1997年9月任轻骑集团董事长。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张家岭就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厂长时,企业处于难以为继的边缘,他上任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引进了新项目。济南轻骑从制造自行车零件起步,发展成为全国摩托车制造业的龙头企业,鼎盛时期在香港和内地曾拥有三家上市公司,核心企业发展到50家,其中全资国有企业13家,合资企业19家,海外公司10家。 

  张家岭也成为一个时期的风云人物,曾被评为全国劳模,荣获五一劳动奖章。 

  然而,2007年1月,当张家岭再次成为国内外关注的新闻人物时,却是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公职。此时的济南轻骑,留下了不足5亿元的总资产,负债却高达60多亿元,拖欠职工28个月的工资和生活费,拖欠社会保险费5年多。 

  以张家岭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轻骑集团案件经过为期一年多的调查,目前已立案22起,包括5名厅级干部和20名企业高管在内,共有44人受到查处,涉案金额高达10.9亿元。 

  2008年7月1~3日,以张家岭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轻骑集团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张家岭被控以下6项罪名: 

  信用证诈骗——骗开信用证294笔,给银行造成损失7.9亿多元; 

  偷逃税——采取伪造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偷逃税款1024万余元; 

  贪污——集团旗下公司虚开工资,其中378万余元占为己有; 

  挪用公款——将新大洲公司的650万元供他人私人使用,至今未追回; 

  受贿——收受单位及个人贿赂共50.5万余元; 

  私分国有资产。 

  这个早已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正式浮现在公众面前。曾被人称为“轻骑教父”的张家岭为什么会中箭落马?济南市纪委办案人员近日对张家岭案进行了事实还原和评点。 

  贪污3376万日元供女儿留学 

  1990年至2005年期间,张家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安排上谋取利益,先后10次分别收受他人人民币30万元,美元2万元。 

  1994年初,因工作需要,张家岭提出办理多次往返日本的签证。按照日本的有关规定,办理这种签证必须在日本有固定收入,有交纳税款、养老保险费、健康保险费等证明。经协商,轻骑集团总公司与日商合资单位山东新和贸易株式会社自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给张家岭列支“工资”。该项“工资”属总公司收入,但张家岭从该项“工资”中先后支取日元3376万余元,折合人民币256万余元,给其在日本留学的女儿用作生活费、房租及炒股等。 

  张家岭在给济南市纪委的检讨书中这样写道:“我的一生,是失败的一生,以犯罪而告结束,悔恨痛苦,追悔莫及。思想起来,何以由好变错,以至于犯罪……缺乏学习、法律知识匮乏,个人主义、利欲主义慢慢地滋生起来,于是从报效祖国逐渐(变成)为自己谋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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