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重保荐轻督导”现象仍然存在
中小板2007年度保荐工作评价情况一览
考 核等 级 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优秀 6 13.04% 42 12.65%
良好 35 76.16% 231 69.59%
基本称职 4 8.70% 48 14.45%
不称职 1 2.10% 11 3.31%
合计 46 100% 332 100%
已着手修订中小板保荐工作指引
近日,深交所完成了对中小板上市公司保荐人、保荐代表人2007年度保荐工作的首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中小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评价结果显示,中小板2007年度保荐工作整体情况较好,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基本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保荐职责,46家保荐人称职率达到97.90%,332名保荐代表人称职率达到96.69%。
但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首次评价过程中发现,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重上市保荐,轻持续督导”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方面未能勤勉尽责,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落实、信息披露质量较差、规范运作水平较低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深交所高度重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着手修订中小板保荐工作指引,制定募集资金监管、现场调查、专项核查、发表保荐意见等持续督导工作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细化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对持续督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提供指导,强化保荐人、保荐代表人的作用,切实提高保荐工作质量。
中小板设立以来,深交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荐制度的实施,先后颁布了《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中小板保荐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为进一步提高保荐工作质量,深交所建立了保荐工作评价制度,颁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按年度对保荐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进行评价,以督促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提高保荐工作质量。
据了解,此次评价以保荐代表人为单位进行,从发行上市工作,持续督导工作以及所保荐的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及上市后的业绩情况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对其保荐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深交所在对保荐代表人评价时,还充分考虑其所在保荐机构、相应上市公司对其的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了保荐代表人的勤勉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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